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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院先进个人丨王有军:须知少年凌云志 曾许人间第一流

  
 
    步履不停,日落星野。2015年10月,王有军同志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金凤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金凤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8年耕耘,他任劳任怨、团结一致,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将“纸面上的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漫漫执行路,赤诚为民心,如我在执,将心比心,为几百元的执行款往返奔波,为涉民生案件的执结熬夜蹲守……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优良的政治品格、专业的法律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书写着对司法事业的坚定执着,2020年获评“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2019-2021连续三年获评金凤区优秀公务员并记三等功一次。

    坚守信念,主动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王有军同志始终把坚守岗位职责作为自己的第一使命,立足岗位担责于心,主动作为履责于行,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刻苦钻研理论知识,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以一颗“司法为民”的初心,以“如我在执”的办案状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逐渐成长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素养好的执行法官。任执行员至今,王有军同志共办理案件4553件,结案4449件,结案率97.71%,收结案数均居于前列。数字背后凝聚着的是他的不懈努力和辛勤汗水,是那一本本业务书籍中密密麻麻的批注,是无数夜晚奋斗在执行一线的身影。他收获的是成绩、是荣誉,是来自领导和同事的肯定,是群众拿到执行款时露出的笑容。
    为民司法,办好实事,坚守公平正义
    执行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破解执行难是法院执行赶紧共同的心愿,自从事执行工作以来,王有军同志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以良好的作风干好执行工作,擦亮为民底色。他曾办理过一起涉及四十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他在多方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又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等查找被执行人,但均一无所获。依照法律规定,该案在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可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考虑到该起案件关系众多农民工工资,王有军同志暗下决心,决不让农民工的“血汗钱”,成为一笔讨不来的“工钱”,必须执行到位!他加大执行力度,再次想尽办法查找财产线索,做好安抚、疏导当事人情绪工作。眼看执行案件又将因无可供执行财产陷入僵局,被执行人在第三方有到期债权可进行执行之际的线索让案件出现了转机,他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在经过多次的释法明理后,该单位主动将案涉款项打入法院一案一账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四十余名工人拿到了劳务费,至此他的坚持不懈终于有了结果,心中的一颗“石头”终于落地。
    履职尽责,司法融情,全力服务大局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王有军同志始终认为无论是大案小案,每一件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利益;不管是简案繁案,每一起都关乎社会秩序的稳定。在任职执行局副局长后,他积极发挥管理职能,协调解决涉众案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涉众群体利益。他自觉思考每一个“小案件”中的“大民生”,在“法理”和“情理”之间寻找最理想结合点,得出最优解,最大程度实现案和事了。他曾成功执结某火锅店与李某某等17人劳动纠纷一案,实现该17人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宁夏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涉及的54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使该案得到顺利化解;多次邀请金凤区检察院监督执行,邀请媒体见证,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曾远赴外地,与当地法院进行协调沟通,异地拘留被执行人,为申请人积极挽回损失。
    “知所从来,方知所往。执行案件无小事,需要将执行工作的‘刚’与调解工作的‘柔’相结合,找准症结,用对方法。在执行案件的办理中,要不断审视所办理的每个案子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也要通过执行工作为更多人民群众实现合法权益。”王有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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