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玮成功调解一起因索要砖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
原来,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原告邵某依照合同向被告李某供应价值十余万元不同类型的道砖,但被告李某因道砖数量及自身生意资金周转问题,迟迟未向原告邵某支付砖款,双方为此结怨较深,多次发生争执。
原告邵某无可奈何之下,于2017年诉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后李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移交至金凤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原被告双方主要对于供货数量、运费存在较大争议,同时李某对于收料单上的签字并不认可,并提出司法鉴定。
承办法官张玮接到案件后,及时与双方沟通,针对双方存在的争议问题,研究案情并制定调解方案,利用平常下班时间与原被告双方面对面耐心疏导,明法析理,最终在法官多次的努力之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予以履行,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历时六年的供货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之下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