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首次运用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为当事人“秒送”了开庭传票。
本案中,原告王某从事机械配件销售工作,被告系内蒙古某机械配件经销店。自2013年起,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买机械配件,经双方结算,截止2013年12月7日被告共计下欠原告配件款122000元。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陆续支付部分货款后,仍下剩70000元未付。因双方就剩余货款协商未果,遂涉诉。
该案立案后,经过法院繁简分流分案机制,分配至速裁审判庭办理。因被告公司经营场所位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境内,且原告诉状中列明的被告地址不明晰,速裁审判庭书记员梁彪在收到案件后立即排期开庭,并预先通过电话方式向被告核实公司地址。电话接通后,被告表示同意与原告协商解决,并主动提出愿意放弃答辩期,尽早来法院开庭。原本以邮寄送达方式将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手续从银川寄至内蒙古需要3至5天,在熟练运用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送达的情况下,书记员梁彪成功送达本案被告仅话花费不到十秒钟。
一直以来,诉讼文书送达周期长、成本高、难度大极大程度降低了司法效率,都是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老大难”问题。现如今,随着繁简分流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老问题也有了新办法。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着力破解影响法院多年的送达难题,方便当事人,缩短诉讼周期,节约时间成本。运用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案件承办人员可以将电子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发送到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上,当事人手机收到了链接网址和平台查验短信,按照短信提示内容进行登录、确认和下载,顺利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相关诉讼文书。经当事人确认下载后,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自动生成电子送达回证,案件承办人员将该电子送达回证下载后打印存卷,至此成功完成电子送达工作。金凤法院速裁庭将继续充分利用统一送达平台送达诉讼文书,进一步有效节约司法成本,释放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红利,“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