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金凤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审执动态
法院好“枫”景丨金凤区法院西湖法庭:送法进乡村 护航新生活

  

    春节前夕,为切实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实现“普及民法典,护航新生活”,做好做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开展“贺兰山下好‘枫’景”学习大课堂第九期宣讲活动。西湖人民法庭庭长张玮、审判员芮芳及法官助理杨劲博来到丰登镇新联村,为村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
    活动开始,张玮法官向大家介绍了本次宣讲活动的核心思想,即“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张法官向大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村民日常生活及经济活动的紧密相连,特别是婚姻家事领域的相关规定更是深刻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美满的婚姻家庭由法治护航”,有助于大家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进而提升社会整体风气,这也是西湖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目标之一。
    法官助理杨劲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结合真实的婚姻家事典型案例,通过详解法规、案例演绎等形式,通俗易懂地向居民们普及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等法律知识,并引导村民依法办事,学会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宣讲结束后,张玮法官和芮芳法官又现场为村民朋友答疑解惑,就他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进行耐心讲解,在为大家排解困扰的过程中又进入了润物细无声的普法教育,将各种小纠纷、小矛盾进行了提前化解,两位法官细致耐心的答疑和疏导工作,再次赢得了现场村民满意的称赞,再次彰显了西湖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活力和影响力。
    普及民法典,护航新生活。西湖法庭此次宣讲工作,以普法宣传引导村民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家庭婚恋观念,增强了群众的婚姻家庭法律意识,进一步推动村民建设幸福和谐婚姻家庭,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枫桥式人民法庭助力辖区治理,正是西湖法庭进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和具体表现。
    今后,西湖法庭将继续加快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做细做实相关工作,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引导,以邀请基层干部群众旁听庭审、公开宣传、以案说法、送法下村、讲法在线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使人民法庭成为基层法治教育的课堂,实现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法治影响力”,真正实现好“丰”景,好“枫”景。
来源:    责任编辑
☆ 金凤区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金凤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金凤区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金凤区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金凤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金凤区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