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金凤法院对一起伪造授权委托书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
2017年,金凤法院受理一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原审被告李某冒签了其当时妻子(现已离婚)秦某的签名,向法院提交了虚假的授权委托书,并代表秦某与原告方达成调解协议。2018年底,秦某以授权委托书系他人伪造,且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为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银川中院指令金凤区法院再审此案。再审过程中,原审被告李某承认了其冒签秦某名字进行调解的事实。
金凤法院认为,李某伪造授权委托书、代理他人参加诉讼的行为,妨碍了法院案件审理,导致案件再审,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他人利益,决定对李某处以罚款5万元、拘留15天的司法惩戒。同时,办案法官也提醒广大民众:未经他人真实授权而冒充他人签名伪造授权委托书,是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侥幸心理要不得,守住诚信天地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