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金凤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参加由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的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表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金凤法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符合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作出判决、裁定和决定,做好收监工作。对社区矫正机构提请逮捕的,及时作出逮捕决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及时通知并送达法律文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职能作用。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适用、规范执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年来,金凤法院强化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一步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一是完善相关机制。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定案把关机制,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常规评查机制。对看守所收押罪犯工作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未收押的罪犯顺利予以收押,减少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况。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组织部门学习,提高审判人员适用法律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加强审判管理,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纳入司法统计中,单独编号、立卷进行审理,更加重视审判质效管理,充分发挥层级把关作用,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公正适用。三是严格适用把关。严格把关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严格审核罪犯的相关病例材料,杜绝发生将不符合病情、伪造病例材料的罪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四是强化沟通协调。强化与公检司等相关机关的沟通协调,就看守所拒收实刑交付执行、司法行政机关拒收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机关拒绝派员监督医学诊断活动等情况,加强与相关机关的协调、沟通,必要时可发出邀请函或司法建议,有效促进各机关联动,以严格标准确保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协助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矫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金凤法院将持续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参与机关的协调配合,做好审判中、审判后和矫正中的衔接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促进社区矫正功能的发挥,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