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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会战丨金凤区法院:精准发力惠企纾困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2024年3月7日早上8时50分,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办公楼前列队整装, “春耕行动”第四季第三场集中执行活动正式开始。
    本次集中执行聚焦涉企案件,在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切实“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共奔赴现场25处,依法拘传被执行人5人,张贴腾房公告1件,司法拘留1人,执行完毕案件9件,达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106万余元。
    善意文明执行 助企纾困解难
    位于金凤区的某租赁站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因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经法院审理判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租赁站设备租赁费8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租赁站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执行法官主动上前一步,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余某积极沟通协调。余某表示,公司不是不想履行,但是目前公司在外有多笔债权还未收回,资金周转困难,没有能力履行。余某还称,要等待企业开工回笼资金后支付。得知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即将参与招投标后,执行法官告知余某,当前阶段法院还没有将企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不仅会影响企业征信,还会对企业招商引资、参与招标等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余某认识到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原本消极履行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决定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法官的居中协调下,租赁站放弃了部分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向法院转账7余万元,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执行法官也借此机会向被列为法院被执行对象的公司呼吁:相信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公司能够“轻装上阵”,一心一意搞建设、心无旁骛搞生产,使企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细心查找线索 巧用执行措施
    某银行与某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商贸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银行剩余本金3余万元及相应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商贸有限公司从未主动偿还借款,履行态度消极。在案件执行立案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某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也多次传唤法定代表人李某,但该商贸有限公司始终未予理睬。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多方走访收集线索,最终在物业公司协助下成功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经过集中法治教育及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李某仍无还款意愿。在反复劝说无果后,执行干警遂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前的体检过程中,在法律的震慑和执行干警的不懈劝说之下,李某多方筹措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案结事了。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金凤区法院将延续集中执行的良好势头,继续坚持把善意文明执行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打好“四季会战”,秉持“如我在执”思想,坚持“实质执行”理念,灵活用好各种执行手段,全力查人找物、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切实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有效化解企业运营危机,以最大努力创造共赢局面,为守法、诚信企业保驾护航;创造让民营企业敢投、敢闯、敢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金凤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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