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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学习】金凤法院: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热潮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金凤区人民法院迅速行动,把宣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热潮。  

院党组带头学《反有组织犯罪法》

1月27日,金凤区法院院党组召开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毛晓红主持领学,全体院领导参学。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节。全面学习和理解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法院刑事审判实践工作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会议认为,该法的颁布实施,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有利于健全完善以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多种刑事相互衔接配套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将法条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审判能力,积极主动履行司法职能,担负起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重要职责。

刑庭重点学 《反有组织犯罪法》

1月27日,金凤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立刻落实党组号召,组织干警召开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干警们从法律意义、法条内容及本院工作实际等多方面深化理解法条内容的精髓。

通过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干警们纷纷表示,该法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初期形态——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成为一个法律概念,规定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手段的认定等,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为今后扫黑除恶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方向。

铺开全面学《反有组织犯罪法》

根据金凤区法院党组要求,除刑庭外,其他各部门也将陆续启动学习活动。除加强自学外,金凤区法院还将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一线广泛宣传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法,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提高该法全社会知晓度,提升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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