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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丨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纠纷 法官悉心调解护“未”成长

  

    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金凤区人民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意义,让社会公众能从典型案例中受到教育,提升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营造尊重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
    基本案情
    某天,15岁的女生小美(化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张照片,照片展示了她与另一女生小丽(化名)一起玩耍的情景。数日后,小丽要求小美为其所发照片进行道歉,小美不从,小丽及同学共五人围住小美进行殴打。小美回到家后,感觉头晕目眩,浑身疼痛,遂在家人的陪同下就医,被诊断为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小美的家人随即报警,公安局对小丽等人分别作出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双方对民事赔偿未协商一致。此后,小美一直精神恍惚,夜间频繁被噩梦惊醒,后被确诊为重度抑郁。小美诉至法院,要求小丽等五人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人身损害赔偿。
    裁判结果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翻阅卷宗得知该案件涉及多名未成年人,且原告小美的病情较为特殊,心智状态更为脆弱,遂向小美的监护人详细了解了案情和病情。同时,承办法官还调取了公安局关于这起案件的所有案卷材料,与当事人所在学校核实了相关情况并主动联系人民检察院,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为小美进行了专业的心理疏导。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先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了意见,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于是主持调解。承办法官融情于法、情理相融,多次多角度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边从法律层面进行释法明理,一边从情理层面进行感情规劝,重点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了思想教育,引导涉事未成年人思考自身做法的错误之处,进行释法明理。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最终小美的父母考虑到小丽等各被告的家庭情况及诚恳处理的态度,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小丽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同向小美赔偿因人身损害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2.8万余元。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通过本案,希望能够提醒更多的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加强自身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加强对子女道德品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法治观念等方面的培养、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心智不成熟,可能存在缺乏对自身违法行为的明确认识,家长需正确加以引导,多加关注,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明辨是非、自我保护能力。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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