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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院先进个人丨魏丽波:案子里看过广厦万千 办公桌前初心不变

  

    
    魏丽波,女,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现任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2011年参加工作,2017年10月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调入金凤区人民法院,从事建设工程类专业合议庭、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及其他民事案件的审理。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获评金凤区优秀公务员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1月29日下午,全区法院院长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通报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表彰情况,魏丽波同志获评“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工作环境变了,从适应到成长”
    “2017年进入金凤区法院以来,对我个人而言有许多改变:工作单位换了、工作岗位调了、并肩战斗的同事也旧貌换新颜,所以着实适应了一些日子。在金凤区法院的办案量锤炼之下,我迅速成长了,六年来,每天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
调入金凤区法院后,魏丽波办理案件量成倍增长,承办案件类型也从难易案件“一锅烩”转变为繁简分流后的“硬骨头”,从审理传统类型案件转变为承办复杂的建设工程类案件。忙碌的生活让她逐渐积累起丰富的审判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自2017年10月至今,魏丽波承办1984件案件,审结1926件,结案率为97.08%,其中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601件,审结583件,成为金凤区法院建设工程合议庭的“熟手”。
    “建工案子难办,一定要坚持学习不掉队”
    建工案件往往法律关系主体繁杂、争议问题较多,涉及政策衔接、农民工工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诸多领域,要求法官具备较高专业审判水平、及时跟进学习建设工程领域最新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魏丽波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注重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工作中,她坚持“干”字当头,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对自己承办的案件,无论大小,她都要做到庭前认真阅卷,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全面驾驭庭审审理,认真草拟裁判文书。同时,她不断强化研判意识,通过案例讨论,类案检索,针对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分析研究,指导后续工作。
    “在工作中一定要有平常心”
    “工作繁重,难免有急躁和负面情绪,每当此时都要提醒自己,如我在诉,与当事人沟通时,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要耐心认真地为当事人指导释明,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
    魏丽波同志曾经审理过一起因二审出现新证据而发回重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知案件被发回后,原告情绪激动,称完工后七年多都未要回工程款,认为被告利用上诉程序拖延付款,而被告则表示经公司核账确实已付清原告工程款,并无拖欠。原来,除案涉工程外,原告共计从被告处承揽四项工程且均进行了结算,因被告并未明确按照工程项目进行付款,导致双方对所支付款项的用途产生争议——原告对于被告主张的部分款项不认可是支付的涉案工程款,认为支付的是其他工程的工程款。
    鉴于双方对付款用途争议较大,对立情绪明显,魏丽波释明被告将涉及到其他三项工程的付款凭证也全部提交法庭与原告进行对账,辨析款项支付的用途,并主持双方将所有付款项目一一进行核对,对具有争议的项目逐个核查清楚。最终,经过她耐心、细心的“抽丝剥茧”,双方理清了所有的付款用途,双方对付款的争议得以解决。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参加工作以来,魏丽波同志始终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做到令行禁止。坚持依法办案。遵规守纪,防微杜渐,严于律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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