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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文苑丨柳芮:西窗法雨 润物无声

  

《西窗法雨》是1996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星,于1996年开始连载于《南方周末》,其后花城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并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008年再版,共三个版本。全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近日,闲暇时间,我拜读了《西窗法雨》一书。《西窗法雨》,刘星著,首次出版于1996年,该书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点拨评说,不着痕迹地调动着我们的思维,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解读,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同时也提供了许多法律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帮助我们避免在实践中犯错或走弯路的同时也提高了我们对法律的热爱和理解。作为一本法学启蒙读物,《西窗法雨》没有律法的枯燥、没有说教的死板、没有教条的严苛,而是用文学柔美的方式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法律故事,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窗”小,“雨”也不大,但它“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西窗法雨》正文部分收录了73篇连载于《南方周末》专栏的短文,书中的第一篇是《苏格拉底的慎重》。苏格拉底明知雅典的法律不公正,却依然选择饮毒自尽来遵守它,这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在古人心目中的神圣地位。他们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并非仅仅基于条文本身,更是源于对法律维护社会秩序这一作用的坚信。这种信仰的力量,使得法律能够在社会中更好地发挥其效力。

书中还提到了许多关于法律与道德、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的思考。在《法律与良心》中,作者通过案例探讨了法律是否应该完全符合人们的良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制定和执行必然要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公共秩序。然而,道德良心是每个人内心的价值判断,有时可能与法律规定存在冲突。这就需要我们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道德与法律的平衡。不能仅仅因为法律与个人的良心不符,就轻易地否定法律的权威;同时,也不能忽视道德的力量,让法律成为冰冷无情的工具。

《权利的保护》这一部分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权利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对权利保护的意义。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法律则是保障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当法律切实有效地保护了公民的权利,人们才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中生活。然而,权利的行使也不是绝对的,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不损害他人的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这让我明白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西窗法雨》这本书没有冗长的说教,没有晦涩的理论,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传递出了深刻的法律智慧。它让我明白,法律并非遥不可及的冰冷条文,而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能够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不仅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所吸引,更是被作者深入浅出的写作风格所折服。刘星先生没有使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和长篇大论的理论阐述,而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故事,将复杂的法律问题讲解得清晰明了。这让我在破除对法律枯燥无味刻板印象的同时,激发了我对法律进一步学习和探索的兴趣。

该书以苏格拉底的故事开篇,也用苏格拉底的故事作结尾。与开篇不同的是,结尾的故事,作者用了反省二字,并借着苏格拉底坦言道:不断反省,在知道一种正义之时反思与之相对的正义。正义其实并不是一个绝对的词,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对于正义的衡量。在我看来,我们如果长期满足于现状,沉浸于以前的知识,就会发现一个简单的问题都能让我们抓耳挠腮、手足无措。所以我们要在更新知识的同时,不断地反省自身,不断思索、不断追求,努力做到与法律共同向前。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和制度,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应当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更启迪了我的法律思维,让我学会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我相信,这些法律的智慧将如同春雨一般,在我未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让我内心对法律的热爱如同春草蓬勃,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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