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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丨刘成波:树立正确政绩观 答好时代答卷

  
 

2014年2月,我进入人民法院工作,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静心回顾十年的法院时光,经历了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审判员、员额法官等身份的转变。身份的转变,工作环境的变化,工作岗位的调整,都给我提出了新的问题,那就是,怎样以一名人民法官的身份,实现我的人生价值?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和经验的不断积累,我深切领悟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扬法院人的优良传统,自觉维护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答好时代答卷。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理论的不断学习,确保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工作,确保自己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听党话、跟党走,始终保持政法干警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要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正确适用法律,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持续锤炼党性加强作风修养。鞭策自我、指导实践,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筑牢思想防线,树牢底线意识,坚决抵御各种诱惑和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干警。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对照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和本院的各项标准及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仔细剖析,从工作态度查找工作执行上的问题,从工作作风查找自身要求上的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要主动回应群众的各项司法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将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

坚持恪尽职守,不负使命担当。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治建设的完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各种民商事纠纷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和相关司法解释的修订出台,都要求法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才能提高办案质量。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政法干警,我们的工作离百姓最近,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线。来提起诉讼、来应诉的群众的文化水平有高低,他们大部分人可能一辈子都是第一次走进法院。遇到了困难和自己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群众出于对法院的信任才来法院诉讼,法院干警任何一个细小的行为可能都会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法院干警,就要耐心听取群众的诉求,对法言法语进行简洁明了的解释,在判决后进行答疑,多渠道多元化地化解矛盾纠纷。只有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树立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延伸工作职能,融入基层治理。作为法院干警,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化解矛盾纠纷不仅仅是对自己工作的要求,也是创建和谐社会,优化基层治理的实现路径。要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技术手段,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统一裁判尺度,准确辨法析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把案件质量关。要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方面反复推敲,争取实现案结事了。在案件审理的同时,将“送法”学习与人民群众主动学法、守法、用法结合起来,倾听百姓呼声,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引导人民群众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跟前,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严守廉洁底线,端正司法作风。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政法队伍的政治忠诚直接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政法干警、一名人民法官,要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英模来指引自己,用反面来警醒自己。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我看到有的法官被移交司法处理,从审判别人的人变成了被别人审判的人,其过程和经历令人唏嘘。分析他们的蜕变之路,都是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没有守住廉洁的底线,司法作风出了问题。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党员和政法干警,要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全面提高能力本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对损害法律权威的事件敢于亮剑、勇于亮剑,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体现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因此法官、法院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司法公信力。让我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时刻心存“廉洁奉公,司法为民”的敬畏之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答好时代答卷,彰显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忠诚、担当、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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