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26年政治轮训,引导全体干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金凤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专题交流研讨。即日起,微信公众号开设“政治轮训心得交流”专栏,集中展示干警学习感悟与实践举措,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在这场浸润思想、启迪初心的“必修课”中,让我们一起听听干警的学习心声与成长思考!
近期,按照全院政治轮训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我主要负责民商事案件审判辅助工作。这次学习于我而言,不仅是一次理论的武装,更是一次思想的洗礼和行动的指引,让我清晰地认识到,手中的每一份裁判文书、每一次调解,都连着法治的分量,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要时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际行动诠释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
深学细悟,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坚持人民至上。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我们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无论是涉及标的额巨大的商事纠纷,还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间借贷,最终目的都是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绩不应仅仅是审判数据的好看,更应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上。如果脱离了人民这个中心,片面追求数据亮眼,就可能陷入数字政绩的误区,导致工作方法简单化、机械化,甚至损害司法公信力。
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坚持实事求是。民商事审判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事实认定难度大,涉及的利益主体多元。这就要求我们在辅助法官办案时,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深入细致地调查案情,准确无误地适用法律。尤其是在处理涉企案件时,更要审慎评估裁判可能对企业经营、营商环境产生的影响,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身处民事审判第二庭,直接服务市场主体、护航经济发展,我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更是践行者。何为正确政绩观?于我们而言,就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的裁判结果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不因追求快速化解纠纷而牺牲程序正义,也不因倾向保护某一方而偏离法律轨道。坚守法治底线,维护法律尊严,这就是最大的政绩。
笃行实干,将正确政绩观融入履职全过程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要立足辅助职责,在“精耕细作”中追求高质量办案。法官助理是审判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辅助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实做细庭前准备,仔细阅卷,精准提炼争议焦点,提升文书草拟水平,认真研习裁判文书写作规范,针对案件中的疑点难点,主动进行类案检索和法律规范查询,力求事实认定清晰、证据分析透彻、法律适用准确。
二要站稳人民立场,在“如我在诉”中厚植司法为民情怀。面对繁重的办案压力,我们有时会不自觉地被考核指标所牵引,可能会更关注如何快速完成送达、记录、归档等流程性工作,以配合提升结案效率,而对于如何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矛盾根源、促进源头治理,思考得不够深入,投入的精力相对有限。要学会跳出案件看案件,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在送达、调解、接待等环节,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耐心沟通,既讲法理,也讲情理,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
三要胸怀发展大局,在“主动作为”中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商事审判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在办理每一起涉企案件时,要增强大局意识,思考如何将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于在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企业经营风险等共性问题,可以按照庭室安排,协助草拟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时,积极参与庭室组织的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市场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学之愈深,行之愈笃。这次政治轮训使我更加明确,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青年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将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政治本色,落实到协助办好每一起具体案件、处理好每一个工作细节的行动中。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理解,自觉对照检视,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辜负组织信任、不辜负人民期待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