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申请司法救助金,这笔钱就像及时雨,让我能够继续治病,有了继续生活的信心。”近日,金凤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黑晓虎代表法院将司法救助决定书递至被救助人赵某某手中。
2021年4月22日,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和其丈夫岳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受伤,赵某某因伤及头部,导致思维混乱,言语不清,生活难以自理,丧失了劳动能力。岳某双腿受伤严重,也丧失了劳动能力。车祸发生后,赵某某和丈夫岳某为了看病治疗,将家中城区住房一套变卖支付医疗费用,搬至在西夏区军马场附近的一所近乎废弃的土坯房中居住,生活变得愈加艰难。在执行过程中,金凤法院多次依法对被执行人袁某某财产状况进行司法查询,经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房产,账户无存款,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对其进行传唤,要求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一直未履行。当得知赵某某的这一情况后,金凤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为切实缓解赵某某眼下的生活困难,保障复查吃药花销,金凤法院依法积极为赵某某一家申请司法救助金54178元。
一头牵挂着百姓冷暖,一头传递着司法温情,这也许是对司法救助最贴切的诠释。金凤法院将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意识,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同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作用,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司法温度传递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