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全区法院院长座谈会上通报数据显示,1-7月,金凤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710件,审执结18151件。其中,院庭长共受理各类案件7614件,结案4801件,分别占全院收结案的27.48%和26.45%。院庭长人均收案253.8件,人均结案160.03件,均位列全区法院第一。金凤区法院院庭长“关键少数”领跑质量指标和效果指标正向发展。
发挥模范作用凸显引领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院庭长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率先垂范,担当作为,主动多办案、办好案,“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充分展现。
争办疑难案件彰显担当
“院庭长回到审判席,带头办案在金凤区法院已经成为常态。”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娣娟说。近年来,金凤区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发回重审案件由原审承办庭室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依序轮流办理;三级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50%由除速裁庭之外的民事审判庭分管领导、庭长、副庭长依序轮流办理。院庭长将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办成标杆,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提高办案比例展现作为
推行《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案件分配实施办法(试行)》,对院庭长办案提出硬性指标: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量不得少于全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量的35%,庭长不少于65%,副庭(局)长不少于95%。对院庭长办案比例作出“硬要求”的同时,持续抓实“类案检索、专业法官会研究、院庭长阅核、审判委员会讨论”质量管控体系,充分发挥院庭长指导办案、规范办案作用,以“红黄榜”激发干警担当精神。1-7月,3位庭长和1位副庭长在“四强四比”红黄榜通报比拼中累计攀登红榜11次,结案率名列前茅。
近年来,金凤区法院收结案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不断增加。下一步,全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院庭长职能定位,细化落实阅核制度,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带动全院青年法官多办案、办难案、办好案,增本领、强素质,全面提升全院审判质效,奋力推进金凤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