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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 体验 “零距离”监督丨宁夏法院首次“代表委员法院行”走进金凤区法院

  
   “当初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这里的案件审理范围是什么?”

秋阳杲杲,金风玉露。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10月18日,在宁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一行三十余人来到金凤区人民法院视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长海全程陪同视察。

代表委员们第一站走进金凤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法庭内“零距离”旁听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庭审,深入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设立初衷及工作职责。

“交通事故赔偿涉及事故责任认定、案件调解或审理、保险理赔及后续执行等多个步骤,当事人需要到交警队、法院、保险公司等多个部门‘来回跑’,处理周期较长。为了让群众‘少跑腿’,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金凤区法院于2016年4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这是全区法院最早设立且配置较为完善的交通法庭之一。自成立来,法庭与交警、司法、保险等部门共同打造‘四位一体’一站式纠纷解决模式,扎实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在服务群众的同时,统一交通事故案件裁判标准,深化专业化合议庭建设,提高审判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现每年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居全区首位。”旁听完庭审,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法官为代表委员们解答了心中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