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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丨五月“法”力全开,金凤区法院干警“典”亮生活!

  
 

“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什么疑问,都可以过来问,我们一定给大家解答清楚!”5月12日,在银川市金凤区热闹非凡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场,金凤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5名干警们热情地招呼着群众,以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态度,为群众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盛宴,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活动伊始,“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文艺演出精彩纷呈。演员们通过小品、相声、歌舞等多种艺术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法律条文巧妙融入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中。随后,速裁审判庭干警们便迅速在现场支起普法宣传咨询台,精心布置起宣传阵地。咨询台前,一位年轻妈妈拿着宣传手册,焦急地问道:“我孩子在学校被同学不小心撞伤了,这责任该怎么划分啊?”干警告诉这位焦虑的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撞人的同学有过错,其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您可以先和学校沟通,了解事情经过,看看学校在管理上是否存在疏漏。”干警详细地解释着,还拿出相关法条给年轻妈妈看,让她心里有了底。

另一边,一位老大爷焦急地来到咨询台前。“同志,我想咨询一下,我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没写借条,现在他不认账了,我该怎么办?”干警们耐心倾听他的问题,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详细为他解答。“大爷,虽然您没有借条,但如果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您的权益的。您别着急,我们慢慢跟您说……”干警们细致入微的讲解让老大爷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他连连点头表示感谢。

除了现场解答疑问,干警们还主动出击,深入到人群中发放宣传资料。他们穿梭在各个摊位和观众席之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送到每一位群众手中。“大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里面有很多和咱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您拿回去看看。”“大姐,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后遇到问题就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干警们热情地招呼着,群众也纷纷接过资料,认真翻阅起来。

为了让普法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干警们还结合现场的法治文艺演出,适时进行法律解读。当演出中出现涉及邻里纠纷的节目时,干警们会趁机向观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告诉大家遇到类似问题应该如何依法处理。演出结束后,仍有不少群众围在咨询台前,继续向干警们咨询法律问题,干警们始终保持着耐心和热情,一一给予解答。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金凤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结合演出普法等多种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送到了群众身边,为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贡献了力量。下一步,金凤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金凤区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金凤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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