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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丨金凤法院:实质性化解工伤纠纷 维护劳动者权益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无情。
    “安全生产,责任共担。”
    近年来,金凤区人民法院着力做好实质化解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金凤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促进企业合法经营。
    该案始于2021年4月的一天,劳动者李某在工地上进行瓦工工作时不慎从楼梯间摔倒受伤,导致肋骨骨折,随即送医治疗。2022年6月,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孙某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伤残九级。李某遂因工伤保险待遇向金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李某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经仲裁委裁决后。李某及公司均不服仲裁裁决书起诉至法院,金凤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两案合并进行审理。
    拿到卷宗后,承办法官分析研判了案情,认为该案系因工伤赔偿引起的纠纷,如一判了之,原告需要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拿到赔偿款,对被告公司的后续发展也将造成影响。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随即与原告李某取得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在法庭内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了解到双方的诉求主张,并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释法析理。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向被告说明了工伤赔偿项目的标准和依据,结合案情就有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风险进行释法明理,并从公司的日后发展和原告的难处为切入点,劝说被告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终,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和悉心引导,双方各退一步,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公司同意向原告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4万元,于年底付清,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因工伤引发的劳动争议得到了妥善化解。
法律要点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称职业伤害保险,是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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