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源自2023年10月,劳动者李某经人介绍,在王某承包的某小区房屋装修工程中从事刮腻子工作,经过数月完工后,王某仅支付劳务费3000元,且双方未对工期及应发工资进行核算。李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剩余劳务费,王某总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李某四处讨薪无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阅卷宗发现,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纠纷,同时考虑到该案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组织双方到法院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王某虽认可李某主张的欠薪事实,但对劳务费的金额提出异议,双方当事人为此争执不下,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时难以推进。考虑到李某为王某提供劳务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对于工资标准及用工时间双方也是各执一词,如果开庭审理,李某的举证难度较大,对其可能不利,于是承办法官继续采用“背对背”加“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从法、理、情三方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和释法答疑工作,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当庭向李某支付劳务费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李某撤回起诉。
调解是定分止争的“利器”,是缓和当事人矛盾、维护各方利益、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金凤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涉民生无小事”的理念,把为民服务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及时、快速、高效、妥善化解涉民生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解纷的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