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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一师一员丨杏树下 金凤区法院家事法官与社区居民讲法律话家常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期,金凤区人民法院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安排部署以及金凤区委政法委做好“三官一师一员”赴基层开展工作的通知,组织法官深入社区、街道。为居民群众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零距离”法律服务,努力让“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释放更大效能。

    4月26日下午,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陈娟、周飞燕来到金凤区紫阳社区,参与“群众说事 法官说法”活动,为社区居民解读民法典继承编中遗产继承的相关内容。

杏树下,花褪残红青杏小,春意盎然铸和谐。活动中,法官和社区居民“唠家常”,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部分内容,以分析案例的方式向居民群众解读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

陈法官向社区居民讲授了遗产范围、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遗嘱继承中的“必留份”制度等基础知识。周法官以 “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女理应有份 ”“丧偶儿媳尽孝道,纳入法定继承人 ”“继承方式区别大、未立遗嘱麻烦多 ”“多份遗嘱相抵触,最后一份定归属 ”“打印遗嘱要求高,见证签名不能少 ”“遗产处置莫任性,老幼病残要关照 ”等风趣易懂的方式,向居民群众作了细致入微的讲解。两位法官结合情、理、法,接地气、入情理的生动讲解赢得了社区居民的一致认可,大家纷纷表示“哦,原来如此”“我以后立遗嘱要注意了”。部分居民现场向法官提出了法律问题,均得到了法官耐心细致的解答。

此次“三官一师一员”进社区活动,提高了居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将继承纠纷化解在家庭、化解在基层。今后,金凤区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司法职能延伸,通过多层次、多维度、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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