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津受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幼儿园邀请,作为该园法治副园长,以《从司法视角观察幼儿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为题为全园教师授课。张津精心准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划定及承担、幼儿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科学认识校园欺凌等三个方面为全园老师带来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授课中,张津首先为老师们介绍了民事权利的范围、侵权责任的定义等基础法律知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认定规则的有关规定,用大量典型、生动的案例分析了发生侵权事实后侵权人承不承担责任、由谁最终负担责任、赔偿数额计算等生活中经常遇到、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在介绍侵权责任认定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张津继而深入浅出地为老师们讲解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原则,引出了老师们最关心的幼儿伤害事故的防范事项。最后,张津与老师们共同探讨了校园欺凌的认识和处置以及家校协同防止校园欺凌的有关对策。

课后,老师们纷纷表示,本次授课内容丰富、简明易懂,讲了大家很关心、喜欢听的内容,以后希望能接受更多接地气、讲实际、求实效的法治教育。
进行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是人民法院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近年来,金凤区法院先后有十余位法律功底扎实、表达能力过硬的法官担任各学校法治副校长,通过定期授课的方式,为学校师生带来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金凤区法院的优秀法律人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将加强与教育系统各学校的工作配合,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向社会的未来播撒良法善治的种子,力争收获法治社会全民守法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