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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百日攻坚”|金凤法院:“老带新”“传帮带”结对子促成长

  
       金凤法院执行“百日攻坚”:2023年7月中旬起,金凤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专项督办会精神,就长期未结执行积案、实际执结率低、执行完毕率低等案件关键质效指标落后问题安排部署“百日攻坚”专项活动,进一步抓实抓细“公正与效率”,牢固树立“四位”意识,坚持能动执行,持续深入落实自治区高院“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银川中院“清积案、提质效、促均衡”和本院“四强四比”专项活动要求。
      “在执行工作过程中,经常会有当事人通过案外支付的方式履行判决,如果不详细将这个情况了解清楚并记入执行笔录,很有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今天的当事人在执行局达成了一致,并进行了履行,那么就要对达成一致的内容和履行的事实仔细阐述清楚,记录在笔录中,这样才是对当事人的负责,也是对执行工作的负责。”
       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促成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并当场完成支付,使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与往常不同的,是执行局副局长王有军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对新录用公务员海涛进行业务指导,助推年轻执行干警成长进步;海涛在工作的同时认真聆听,主动学习,力争快速适应执行工作,担当执行重任。
       该案系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黑龙江某能源有限公司拒不向被执行人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欠款,导致申请人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的租赁费始终无法得到偿付,申请人无奈之下遂向金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副局长王有军立即梳理案件事实,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协调、当面约谈等方式劝说被执行人宁夏某能源建设有限公司,让其先将租赁款支付给申请人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后,再向被执行人黑龙江某能源有限公司追偿设备租赁款,避免因拒绝执行而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从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并通过网络查控,关联案件等方式,查找到被执行人在其他案件中尚有可执行款项,依法对款项进行了扣划。经过王法官的多次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主持和解过程中,王法官就达成一致的内容和履行的事实向双方当事人仔细阐述清楚。和解内容及履行事实确认无误后,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完成所有款项,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工作磨炼意志,费心费力,这就对执行干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注重细节,还要注重方法。执行案件无小事,需要将执行工作的与调解工作的相结合,找准症结、用对方法。在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地面对每一个当事人,实时了解案件动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以最大的诚意面对每一个案件,尽全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案件结案后,王法官再次对海涛分享了个人的办案技巧和心得体会。
      今年7月,金凤法院2023年新招录公务员入职报到,海涛等5名新人被分配至执行局。执行局充分发挥“老带新”“传帮带”优良传统,以“一对一”的形式开展“老带新”跟班学习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经验丰富的“老”执行干警言传身教,帮助青年干警寻找差距,弥补短板。“老带新”“传帮带”达到了思想上引导、作风上培养、工作上指点、经验上传授的效果,激发了队伍整体活力,提升了队伍战斗力、凝聚力。
     “第一次从头参与了一件执行案件的全过程,我从王法官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体会到了执行是细节与方法并重、复杂与严峻并存的工作。在实践中成长,在感悟中提升,我将在王法官的指导下,汲取办案经验,弥补自身不足。在今后的执行路上,我将以敬畏之心去对待,以审慎之心去推进,紧抓细节,紧扣法律,将执行工作的刚与调解工作的柔相结合,找准症结、用对方法,努力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不辜负执行法官这份职责,不辜负当事人的期待,让青春在火热的法治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海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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