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法院执行“百日攻坚”自2023年7月中旬起,金凤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专项督办会精神,就长期未结执行积案、实际执结率低、执行完毕率低等案件关键质效指标落后问题安排部署“百日攻坚”专项活动,进一步抓实抓细“公正与效率”,牢固树立“四位”意识,坚持能动执行,持续深入落实自治区高院“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银川中院“清积案、提质效、促均衡”和本院“四强四比”专项活动要求。
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敦促,被执行人最终将全部执行款项支付完毕,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实现。
该案系刘某与穆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12月,穆某因经营困难向刘某借款26万元,并承诺于2022年1月偿还。2022年12月,穆某又以相同理由向刘某借款38万元(实际借款28万元),并承诺于2022年2月偿还。两次借款穆某均向刘某出具了借条。但此后穆某仅在2022年1月偿还借款7万元,其余借款并未按照约定偿还。为此,刘某多次找到穆某要求其偿还剩余借款,均被穆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诿,刘某无奈下起诉至法院。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穆某向刘某偿还借款47万元。判决生效后,穆某并未按照判决偿还刘某借款,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金凤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有军及执行团队积极开展执行工作,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等多种执行查控措施,积极挖掘被执行人穆某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向穆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执行相关材料。他们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穆某取得沟通,劝说其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但穆某仍以各种借口推脱。在与申请人刘某沟通并得知穆某的住处后,王法官前后10余次组织警力前往穆某家中找寻穆某下落,但均未取得成效。
多次的扑空让王法官认识到了该案执行的难度,并决定突破常规执行方式,寻找穆某工作地。功夫不负苦心人,2023年8月的一天上午11时30分,刘某向王法官告知其发现穆某正在公司上班,王法官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该地,成功找寻到了穆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金凤区人民法院。
在法院,王法官向穆某讲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并向其说明了作为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人员的不良后果。但面对王法官的耐心劝说,穆某仅表示会尽力凑钱,但声称不能保证偿还数额,王法官决定给穆某一个机会,让其尽力凑钱,但直至下午17时,被执行人穆某仅拿出了9万元,对剩余借款表示会尽快偿还,却一直不承诺偿还时限。于是刘某向法院提出拘留穆某得申请,法院综合考量了穆某的违法情节,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当场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
在将穆某带往拘留所的途中,王法官依旧耐心劝说穆某,让其积极履行义务或对剩余债务提出偿还方案以获取申请人的谅解。受感于王法官的耐心劝说,迫于法律的强烈震慑,被穆某在拘留所门口表示将于2023年8月14日前支付剩余全部款项,并让其配偶卢某承诺若穆某届时未能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卢某将代其履行。此外,卢某还以自己的车辆进行担保,若未能按期履行义务,申请人可申请对车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鉴于穆某表达了偿还意愿并让其配偶卢某作为第三人作出承诺与担保,王法官及执行团队将其带回了法院,在卢某出具承诺函及担保函后让其离开了法院,此时,已时夜晚10点30分。后穆某于2023年8月15日一次性支付完毕剩余款项。拘留不是目的,执行需要方法。
此案的成功执行完毕,靠的不仅是法律的强烈震慑,还有法院干警的耐心明理释法,多种方法多管齐下,形成了“1+1>2”的效果,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