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购买宠物陪伴生活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爱宠人士在宠物购买、医疗、美容消费时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宠物买卖闹上法庭的案件,法官借此案提醒群众,网购宠物有风险,选择店家要谨慎!
基本案情
王某因喜爱宠物,想要购买一只某品种的宠物狗,被告李某经营着一家宠物商店,通过微信向王某发送了该品种宠物狗的视频。王某看了以后非常喜欢,与李某商定价格后,向李某转款1800元以及运费270元,李某承诺一周左右将小狗送到王某处。一周过去了,王某没有收到小狗,联系李某却遭到李某百般推脱。既未收到小狗也未收到退款的王某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本院。
处理结果
金凤区法院民三庭法官着手办理该案后,认为本案权利义务明确,遂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原告王某情绪激动,调解没有成功,承办法官随即安排了开庭时间。开庭时,被告李某并未到庭,电话联系被告亦未调解成功,于是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被告,对被告进行了严肃的普法释法和批评教育,指出其经营店铺应当以诚信为本,不应欺骗消费者,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了法官的教育,李某终于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及时退回了款项并承担王某起诉产生的诉讼费用。
法官提醒
网购活体宠物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样的商品选择和更便捷的购买方式,但相对实体宠物店,购买风险相对较高,法律纠纷高发。消费者在网购宠物时应当注意:一是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尽可能选择正规合法、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且交易应通过平台进行,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平台进行维权。二是要保存好各类交易证据。对网购宠物交易相关的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应注意保存,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