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刘震及挂职团队干警杨虎远赴一千五百公里之外的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一套住房张贴腾房公告。李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并将十万五千余元的案款及执行费转至执行案款专用账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该起执行案件系一起因劳务费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刘震第一时间通过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然而,除却远在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的一套房屋,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因李某更换了手机号码,刘震也无法联系到本人。为了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震通过委托执行的方式,由当地法院成功调取了上述房产的档案信息,并且首封了上述房产。
鉴于该案系涉民生案件,且突破口仅为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产,刘震、杨虎两名执行干警不惧长途奔波,远赴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上门查找李某。两人来到李某家中,发现房屋大门紧闭,向邻居打听得知李某与家人外出游玩去了。执行干警便将提前准备好的腾房公告张贴至李某家门上,后赴物业进行调查摸排,因未获取李某本人有效联系电话,又迅速赶赴李某房产抵押贷款所对接的银行,通过银行掌握了房产下剩的贷款本息金额信息。
几日后,刘震突然接到了李某主动打来的电话。李某表示自己出游回来后,看到了家门上的腾房公告,恳请法院不要启动对其房产的司法评估、拍卖程序。刘震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耐心的释法明理,李某表示会在三日内筹措案款。随后,李某如约将案款一次性转至执行案款专用账户,该起案件得以执结。
此次往返两千多公里的异地执行,既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金凤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创新执行举措,激活执行效能,着力破解执行难题,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用足用好执行措施,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