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17时30分,金凤区法院执行局5支外勤小组集结完毕,有序出发,金凤区法院“秋收行动”第十二期暨夜间专项执行第七期拉开帷幕。本次集中执行中,干警们共奔赴现场21处,依法拘传被执行人8人,司法拘留4人,达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完毕6件,执行到位共计168584.28元。
“狸猫换太子”难逃执行干警“火眼金睛”
赵某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8000元,因申请执行人赵某未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李甲的有效联系方式,执行法官迟迟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多次前往李甲的住所寻找也毫无收获。在此次夜间集中执行中,执行法官再度出发,终于敲开了被执行人的家门。
“法官,李甲去西安打工了,他不在家。”
“那在卧室玩手机的是谁?”
“他是我的侄子李乙。”
开门的是李甲的母亲,见到执行法官,李甲的母亲坚称李甲在外务工,不在家中,但执行干警发现卧室内有一青年男子正躺在床上玩手机,发现其中有些蹊跷。当执行干警要求该男子出示身份证核对身份信息时,该男子含糊其词,称自己的身份证没有带在身上,手机中也没有身份证照片。见该男子身份信息存在“猫腻”,执行法官当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前来辨认,该男子眼见自己躲不过去,便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李甲。
在依法将李甲传唤至金凤区法院的路上,执行法官积极向其阐明法理、释明利害,但林某仍然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鉴于林某逃避执行的行为以及拒不配合的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两次登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我给他转了4500元,给你们添麻烦了。”执行干警在2024年10月24日晚上9时52分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在刘某和张某劳务纠纷一案中,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张某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支付劳动报酬4500元,因张某未如期履行,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总是以各种借口拖延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曾于2024年10月15日前往张某住所,当时只有张某的配偶和孩子在家,在法官释法明理后,张某在电话中承诺第二日将前往法院履行义务,但第二天却再一次爽约。
在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再次登门寻找被执行人张某,但张某仍不在家中,执行干警当即拨打电话对张某不遵守诚信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
“两次上门都没有找到你,但我们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是躲不过去的。”
张某见执行干警态度坚定,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承诺今天就把刘某的工资支付完毕,并于晚上9时52分通过彩信的方式向执行干警发送了转账记录截图,本案执行完毕。
社区协助寻找线索,被执行人“无所遁形”
杨某申请执行马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案,源自马某在乘坐杨某驾驶的滴滴快车时产生争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杨某头部软组织挫伤。虽然执行标的只有3000元,但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仅有“一面之缘”导致无法向执行干警提供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和财产线索,此案一度陷入僵局。
在执行干警细致查看案卷的时候,发现在判决书中写明当时马某从银川市甲小区门口乘坐杨某的滴滴快车,目的地是银川市乙小区门口。“马某会不会就住在其中一个小区呢?”执行干警当即前往上述两个小区,联系社区、物业询问是否登记有被执行人马某的住址信息,最终确定马某就租住在银川市甲小区中,并在社区找到了马某的详细住址。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上门成功找到了马某,见到上门的执行干警,马某知道自己再也躲不过去了,筹款向杨某支付了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3000元,本案执行完毕。
为民之心不褪色,攻坚步履不停歇。接下来,金凤区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急愁盼难”问题,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全面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力争通过常态化集中执行有效解决一批重点案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