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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调解解“薪愁” 为农民工送上“开年安薪礼”

  

民生无小事,及时解决好农民工薪酬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成功调解一起集体讨薪纠纷,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送上“开年安薪礼”,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3年7月,王某和雷某等人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到某办公楼项目从事抹石膏、刮腻子工作。2023年10月中旬,王某和雷某等人从该项目工地撤离,该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部分工资一直未支付。王某和雷某多次讨要无果后,2025年1月,王某、雷某分别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金凤区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所欠付的劳务报酬。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卷,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该起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协商解决有利于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最优的效果促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解决农民工的“薪愁”问题。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诉求,一方面向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明确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解其体谅王某赚钱养家的艰辛与不易;另一方面,耐心安抚王某焦虑的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促进双方关系缓和。经过法官的倾情调解,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王某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向王某支付欠付劳务费一万余元,原告王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持续跟进该案,再次联系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督促其按时支付欠付劳务费,让王某按时拿到了欠付劳务费。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使得另外一件雷某诉该被告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足额支付劳务费,雷某向法院提出撤诉。

农民工工资问题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金凤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守护好农民工的“钱袋子”,在彰显司法“温度”与“速度”的同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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