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曾多次强调,要做实交叉执行,充分释放交叉执行效能,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金凤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结合自治区高院“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工作部署,不断加大交叉执行工作力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创新推出“113”执行案件内部交叉工作法,为破解复杂疑难执行案件提供全新路径。
“113”执行案件内部交叉工作法,将党建引领贯穿执行全过程,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构建核查、督查、评查“三位一体”闭环机制。通过这一创新工作法,金凤区法院在多起棘手案件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精准突破:挖掘新线索,攻克执行困境
在金凤区法院韩某与苗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113”内部交叉工作法启动后,该案被交叉到新承办人马法官手中。
马法官积极联动公安、电信等部门,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通过多部门的协同合作,成功获取苗某的联系方式。在与苗某取得联系后,法官了解到苗某不履行是因为双方之间还存在着情感矛盾,于是调整了新的思路,一边向苗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以法律的威严形成震慑,一边又耐心倾听苗某的难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化解双方矛盾。在法律与情理的双重攻势下,苗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支付全部款项,使得这起看似陷入僵局的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这一案例充分彰显了“113”内部交叉工作法在个案中挖掘执行新线索、突破执行困境方面的强大效能。通过内部交叉执行,能够带来新的思路和方法,打破原有执行的僵局,发现新的执行线索,从而推动案件的顺利执行。
凝聚合力:涉众案件集中执行,实现多方共赢
2024年,被执行人闫某某给多人代购奶粉,因其未能依约供应,双方约定退还货款,然而到期后,闫某某却未能退款,申请执行人将其诉至法院,经调解后,闫某某在调解期限内亦未履行,故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闫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达十余件,因涉及申请执行人众多,案由相同,为集中执行、统一处理,按照“113”交叉执行工作法中针对涉众案件要求,执行局迅速组成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将闫某某拘传到法院后,了解到闫某某无固定工作,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于是,承办法官便组织所有案件申请人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并从闫某某的收入来源这一关键问题寻求解决方法,在法官的努力下,申请执行人理解了被执行人的难处,主动为其介绍了一份收发快递的工作,让其能够通过每月的工资收入,逐步偿还十多个案件的债务。这种“执行+帮扶”的模式,既解决了执行难题,又帮助被执行人重归正轨。
这一案例体现了“113”交叉执行工作法在涉众案件集中执行方面的优势,通过统筹资源,将分散的案件集中处理,统一法官的执行思路和方法,集中攻克执行难题,提高执行效率。同时,注重协调各方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协同联动护民生:保障劳动者权益,彰显司法担当
汪某某涉及的3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关乎三十多名劳动者的“血汗钱”,执行难度之大不言而喻。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利用“113”交叉执行工作法中的集中执行思路,迅速成立专班,统筹协调各方资源,通过线索核查与铁路部门联动,承办法官依据申请人悬赏提供的线索迅速控制被执行人。依托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全程跟进案件进展,严格监督执行程序,确保执行程序合法规范。借助评查机制,承办法官对案件执行方案反复研讨优化,从不同角度审视执行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最终促成汪某某以10万元现金、房产抵押及亲属担保等方式推进案件执行。
通过“113”执行法,金凤区法院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筑牢坚实屏障。
从韩某与苗某案个案的线索挖掘,到闫某某系列案的多方和解,再到汪某某案的创新举措,“113”执行案件内部交叉工作法在实践中不断彰显出独特优势。它打破了原有执行模式的局限,通过内部交叉、创新思路,发现新线索,协同作战,有效整合资源,提升执行效率,为复杂疑难案件的解决开辟了新的途径。
自2024年以来,金凤区法院内部交叉个案25件有序推进。对涉众系列案统筹办案资源协调,共为18起涉众系列案541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金额1221万元。未来,金凤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113”执行案件内部交叉执行法,不断优化核查、督查、评查机制,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攻克更多执行难题,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能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落地生根,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