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漏水位置隐蔽、原因复杂、责任主体难以界定,使得此类纠纷往往成为困扰业主的“老大难”问题,举证难更是业主维权路上的主要障碍。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成功审结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引入专业鉴定机构精准锁定漏水源头,不仅为困扰张先生多年的烦心事画上了句号,也为类案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案情回顾:多年渗漏缘何而起?
原告系金凤区某小区一楼业主张先生。自2023年起,张先生发现自家厨房墙面与地面连接处持续出现渗水现象,他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此事,并通过多种渠道寻求解决,但问题始终未能根除,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无奈之下,张先生诉至金凤区法院,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漏水管道进行维修并赔偿相应损失。
诉讼中,物业公司辩称,漏水点位于张先生房屋室内,属于业主专有部分,非其管理维护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则主张,房屋交付已久,早已超出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其不应再承担保修责任。
法院审理:专业鉴定锁定“真凶”
案件审理的焦点在于,如何准确查明漏水原因及责任主体。经查,张先生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期虽已届满,但漏水现象首次出现时仍在保修期内。当时房地产公司虽曾派人排查,但未能彻底解决问题,漏水的潜在隐患一直存在。为查明事实,法院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漏水原因进行全面勘测。通过精密仪器探测,最终确定水源并非源自张先生户内,而是来自楼上厨房区域的共用下水管道。经逐层排查,漏水点锁定在四楼住户厨房内的共用下水管道上。
基于上述鉴定结论及合同约定,法院审理认为,该共用管道虽位于业主户内,但属于楼栋公共排水系统的组成部分,其质量问题应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保修范围。虽然保修期整体已过,但鉴于漏水问题在保修期内即已出现且未得到根本解决,房地产公司仍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四楼厨房的共用下水管道进行维修。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房地产公司亦主动履行了维修义务,张先生家中多年的漏水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发生漏水,业主如何依法维权?
本案承办法官指出,房屋漏水纠纷虽琐碎,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安宁。面对此类问题,业主应理性、依法维权。发现漏水后,应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对漏水现场、受损物品及损失情况进行全面清晰的记录,同时注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措施控制漏水,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尽快通知物业公司等相关方到场共同查找原因。
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若漏水系因邻居对自有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可向其主张侵权赔偿责任;若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且在法定或约定的保修期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若漏水系因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或共用设施设备未尽到维修、养护义务所致,物业公司亦应承担相应责任。当漏水原因复杂、难以凭肉眼判断时,可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本案即是借助专业“测漏”手段精准定位问题,为顺利解决纠纷奠定了关键基础。对于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提供受损物品的购买凭证、维修报价单等证据,若损失金额较大或双方争议激烈,可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损失数额。
法官同时建议,在发生纠纷后,可先寻求社区、物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等组织介入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若协商调解无果,应及时收集整理好全部证据,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案的成功处理,再次彰显了司法鉴定在查明案件事实、破解业主“举证难”问题中的关键作用,也体现了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司法担当。